留言标题 | 秀山县一公交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刷手机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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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5-04-17 |
留言摘要 | 近日,市民乘坐从秀山县龙池镇小浩村开往秀山县汽车总站的城乡公交车时,发现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观看视频,存在安全隐患。 |
答复日期 | 2025-04-18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涉事驾驶员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将手机放置于仪表盘处并持续播放视频,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秀山顺宏客运站务公司对涉事驾驶员作出立即停止运营,并参加专项安全警示教育、提交书面检讨及安全行车保证书、扣除安全违约金100元的处罚。下一步,秀山县交通运输委将督促辖区内客运企业,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加大行车动态监管力度,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
答复单位 | 秀山县交通运输委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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