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杰进行解读。
该条例共8章54条,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为主线,重点从共建共治、闭环管控、重点防治、数字赋能、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平安建设主要工作
刘杰介绍,《条例》明确了平安建设中明确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预防和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网络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数字平安建设等十项主要工作。
《条例》还推动了平安建设区域协同发展。要求本市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区以及其他流入本市人口较多地区的平安建设合作机制,在信息共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
《条例》明确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市区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人民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或者义务,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建设。
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领域数字化建设。同时规定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整合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提升平安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区域、层级有序流动,实现平安建设业务协同。
此外,《条例》还强调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数字平安综合场景加强数据分析、研判,落实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发挥大数据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沉 构建基层智治体系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健全与基层智治体系相适应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同时,推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网格队伍建设和培训管理。
《条例》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平安法治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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