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若干政策举措,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加快缩小与全国水平的差距,支撑我市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政策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一、支持农机装备研制创新
二、支持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
三、支持宜机化农田建设
四、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五、支持农机人才培养
六、落实优惠政策
据了解,农业企业或个人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获得的政府部门支持十分直接:
1、支持农业机械化服务基础建设。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构,探索对农机具库棚、烘干机房、机械化养殖等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2、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合理布局建设农机具存放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3、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对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优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可从30%提高到35%。
4,实施农机作业补贴。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实施市级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支持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机耕、机播、除草、植保、机收、收获物烘干等多元化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40%的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单季作物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每亩不超过130元。
相关部门还将强化税收、农机企业开拓市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农机新型服务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大力开展农机户和农机合作社等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装备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给予贴息。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