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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的政策问答

为做好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工作,根据《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了《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申报重庆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七)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申报重庆专利奖,应当填写《重庆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主体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的法人证明材料.该专利近三年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加盖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一是在奖项设置上重庆专利奖与中国专利奖保持一致,设立了专利金奖、专利银奖和专利优秀奖,并对获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的动力。
外观设计专利在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有突出特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实用性强等特征。参评专利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对行业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或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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