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 南岸区一幼儿园违规跨学期预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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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4-01-05 |
留言摘要 | 南岸区翔龙江畔小区附近某幼儿园于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2024年春季学期学费。 |
答复日期 | 2024-01-16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该幼儿园违规跨学期预收学费情况属实,共有19名幼儿家长缴费92552.66元。根据原市物价局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中“幼儿园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规定,南岸区教委已责令涉事幼儿园立即清退预收学费。目前,该幼儿园已完成退费。 |
答复单位 | 南岸区教委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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