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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璧山区河边镇盐井河村一商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
留言时间 2025-11-11
留言摘要 璧山区河边镇盐井河村一商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产品,违反相关规定。
答复日期 2025-11-12
答复内容 该商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店内存放待售鞭炮,违反了《重庆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璧山区河边镇已依法对待售鞭炮予以收缴,并对经营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答复单位 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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