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言标题 | 璧山区河边镇盐井河村一商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 |
|---|---|
| 留言时间 | 2025-11-11 |
| 留言摘要 | 璧山区河边镇盐井河村一商户无证售卖烟花爆竹产品,违反相关规定。 |
| 答复日期 | 2025-11-12 |
| 答复内容 | 该商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店内存放待售鞭炮,违反了《重庆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璧山区河边镇已依法对待售鞭炮予以收缴,并对经营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
| 答复单位 | 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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