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留言选登
留言标题 綦江区丁山镇观佛村一村民在邻居住房附近焚烧垃圾
留言时间 2025-11-18
留言摘要 綦江区丁山镇观佛村7社一村民在邻居房屋附近焚烧枯枝、塑料制品等垃圾,易引发火灾。
答复日期 2025-11-24
答复内容 经核实,该村民在邻居外出务农期间,私自在其房屋附近焚烧垃圾,存在安全隐患。綦江区丁山镇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收集点。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垃圾清运。
答复单位 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 重庆市“民呼我为”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