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0号)要求,2024年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市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报已开始。
一、申报时间
市博新计划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
特别资助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内容
(一)市博新计划
资助经费60万元/人(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享受新重庆人才卡D类人才服务。
(二)特别资助
拟资助项目150个,资助经费为科研经费,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市博新计划
1.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且无科研失信情况。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
2. 拟进站(含2024年9月30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并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3.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9月30日。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
5. 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 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市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7. 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8. 入选者需积极报名参加下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二)特别资助
1. 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2. 申请人在站时间不超过2年,优先支持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入选项目后需完成项目结题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3. 国家和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入选者不可申请。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近或相同项目重复申报。
4. 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
5. 申报项目内容紧扣“四个面向”,重点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和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的项目进行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登录专技人才平台汇总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提交至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博管办”)。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五)相关说明
1. 市博新计划、特别资助向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倾斜,对围绕我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对从事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2. 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主体赛获奖的团队核心成员和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进入最终轮答辩,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3. 重庆大学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金凤实验室博士后创新人才专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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