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数字重庆建设>赋能高效能治理>城市治理>安全风险管控

有效防治城镇内涝灾害 重庆发布《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25 16:03
发布时间:2022-10-25 16:03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为有效防治城镇内涝灾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要求内涝防治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与海绵城市、城镇排水、城镇防洪、道路交通和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山地城市指主要分布在地势起伏明显的山地区域(广义上包括地理学划分的山地、丘陵和崎岖不平的高原)的城镇,形成与平原城市迥然不同的空间形态和环境特征。城镇内涝指城镇范围内的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雨水设施消纳能力、导致地面积水超过一定标准的现象。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是用于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设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用于雨水渗透、收集、输送、调蓄、行泄等的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排涝除险设施以及应急管理措施等。”该负责人表示。

根据《标准》要求,山地城市内涝防治应符合低影响开发理念,可在内涝防治系统源头、中途和末端采取渗透、滞蓄等措施;源头减排设施的建设应与内涝防治系统相协调,可根据内涝防治的需求合理选择LID设施类型和设计参数。

排水管渠设施应合理设置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并应加强维护和管理;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应合理确定汇水范围,地表汇水路径不得穿越下穿道、地下通道或小区进出口;雨水口的过流能力应根据其构造型式、所在位置的道路纵向和横向坡度以及道路积水深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标准》提出,内涝防治系统的运行维护应与市政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和城市防洪等系统相协调;内涝防治系统运行维护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制度、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定期修订。

在监测方面,内涝监测宜采取在线和人工监测相结合方式。内涝防治系统的重要节点应设置积水在线监测装置。内涝监测点位、频率应根据内涝防治设施类型、内涝风险程度和运行维护需求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应根据持续监测结果动态调整。同时应根据易涝点积水危害程度、排水防涝设施情况和运行管理需求等,合理设置监测点液位的预警和报警阈值,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