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即日起至下月16日,《重庆市中心城区排水(污水、雨水)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提出,至2035年,中心城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100%。
根据《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将基本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溢流污染能控制,系统建成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系统安全韧性水平明显提升;建成生态和谐、安全运行的城市排水体系,力争实现城水共生、人水和谐,建成长江中上游排水示范城市。
为此,《规划》明确了中心城区排水(污水、雨水)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指标,包括: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制,对现有雨污混流区域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彻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前,应采用截流、浅层深层调蓄、处理等综合措施科学合理控制溢流污染。稳步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至2035年,建成区城市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环境容量不足的敏感区域出水力争达到准IV类或重庆市地方标准。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至2035年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原则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至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至203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提高智慧排水管理水平,市政排水管线数字化率达100%,构建数据“大脑”,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
《规划》还要求,2035年,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厂达到46座,规划预控总规模529.1万立方米/天;打造绿色低碳标杆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0座。
此外,我市将根据各流域分水线,结合现有城市污水厂、污水主干管分布,将中心城区规划为46个排水区域;规划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主干管,至2035年,规划新建污水主干管长度为417.56公里。
雨水管渠建设方面,《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地形水系和已有管网情况,合理布局城市雨水排水管渠;充分考虑雨水管网与城市防洪设施和内涝防治设施的衔接,确保排水通畅。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新建雨水主通道长度为372.4公里;至2025年,新建雨水主通道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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