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青年创新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选拔、培养和用好青年创新人才,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一是充分发挥基础教育的筑基作用。着力强化立德树人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帮助中小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爱国情怀,培育高尚品格。着力强化科学教育,邀请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引导中小学生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养成科学态度、树立科学精神。着力强化创新教育,尊重个体差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教育活动,激发中小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创新素养。二是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引领作用。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上发力,加快科技创新布局,重点提升服务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质量,充分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需求。在调整高校学科设置上发力,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创设跨学科核心课程,鼓励大学生跨学科灵活学习,让其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融会贯通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充分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在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紧密联系上发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充分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型人才需求。三是打通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联合培养通道,促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贯通融合,通过课程共建、教师交流、平台开放,确保拔尖创新人才在各个教育阶段都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成长。
健全青年创新人才活力激发机制,推动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一是健全青年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破除人才评价过程中的“四唯”倾向,建立以创新、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人才分类评价,全方位地考量人才,提高人才选拔的精准性。二是健全青年创新人才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兼具稳定性和竞争性的经费投入体系,建立宽松灵活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给予青年创新人才更大的科研经费决定权和使用权。设立专门基金和资助计划,稳定支持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青年创新人才开展自主性探索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与人才创造效益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青年创新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三是健全青年创新人才潜心科研的保障机制。围绕当前一些领域科研人员非学术负担较重的现实问题,可将有真才实学的青年创新人才及时晋升到高级岗位,为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量身打造培养方案,优先安排其主持重要科研项目,切实减轻青年创新人才的非科研负担,让科研人员潜心钻研学术。
深化青年创新人才政策改革,促进青年人才竞相奔涌。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科技创新环境,保护青年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主动帮助青年创新人才开通成长直通车,多措并举助推青年创新人才产出更多成果,为青年创新人才进行科技创新解除后顾之忧。二是营造自由、开放、宽容的科研环境,给予青年创新人才更多信任,在攻关任务中敢于让青年创新人才担重任、当主力,为青年创新人才提供研究资金和创新奖励,鼓励青年创新人才大胆创新、勇于创新。三是搭建青年创新人才成长平台,着力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吸引和培育更多青年创新人才。鼓励青年创新人才参加国际会议、对外交流以及受邀讲学访学等活动,让青年创新人才能够拥有更多推介成果、展示能力的舞台,在交流中拓宽视野,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