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标 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工作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发〔2021〕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主题分类: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工作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发〔2021〕53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
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工作措施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1〕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重复杂因素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产业链下游中小企业带来巨大压力。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缓解原材料价格上涨给我市中小企业带来的压力,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工作措施》印发你们。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
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工作措施
一、构建和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
(一)保障供应链稳定。围绕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引导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保供稳价,抵御风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建立产业链对接机制。以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国家级“小巨人”和市级“隐型冠军”为重点,收集汇总形成“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摸排梳理优质中小企业,形成“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定期召开行业协调会、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会,促进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高效协作。(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落实金融支持政策。继续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依托“长江渝融通”大数据平台线上台账监测系统,颗粒化采集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贷款明细数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四)强化供应链金融支持。鼓励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双百企业”,以及“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在贸易结算中提高商业汇票使用比例,并合规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工作;加大供应链票据运用力度,提高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及时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五)创新金融产品。全面梳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加强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开展“专精特新”信用贷、大中小融通联合贷等创新模式。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创新“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专属产品,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六)提升物流运能运力。加快推进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国铁集团班列开行和用箱支持,探索开展集装箱拼箱、冷链库箱进口、高铁货运等业务,提升运能运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七)缓解用箱困难。探索推广海运、铁路集装箱互认,加快推进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建设,联动沿线设置集装箱还箱点,改善用箱循环。(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八)完善邮政快递网络体系。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不断完善邮政快递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
(九)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互串通、哄抬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市内外价格波动情况,重点做好对铁矿石、钢铁、煤炭、玉米、豆油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及对下游产品价格影响的监测、预测。适时发布市场价格情况,为中小企业采购原材料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