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登记财产 |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标 题: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规资发〔2019〕67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主题分类: | 登记财产 |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1-13 | ||
标 题: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渝规资发〔2019〕67号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地籍图更新工作的通知
渝规资发〔2019〕67号
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高我市地籍图更新时效,现就日常地籍图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数据共享,优化权籍调查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权籍调查管理机构在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时,要以“数据共享、规范统一、高效服务”为原则,优化权籍调查方式,强化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对于在规划许可、供地阶段已形成地籍调查成果的,通过重庆市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直接获取地籍图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形成权籍调查资料。在不动产登记申请通过审核后,将权籍调查资料和其他登记要件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确保已登记宗地地籍图的实时更新。对于在规划许可、供地阶段确无满足权籍调查要求相关资料的,要尽可能减少收件材料,及时组织完成权籍调查相关工作,并做好成果审核及汇交。
二、优化工作流程,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各区县(自治县)权籍调查管理机构要根据国家和我市权籍调查有关要求,优化工作流程,高效组织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地籍图成果管理和更新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质量。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