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字体:
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86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1-23 发布日期 2021-02-09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府办发〔2021〕5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864
主题分类 : 卫生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1-01-23
发布日期 : 2021-02-09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文字号 : 渝府办发〔2021〕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全市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要求,强化组织领导

(一)统筹做好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地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科学研判春运形势。经综合研判分析,预计我市2021年春运客流量将显著低于常年。总体呈现四个特点:1.疫情防控压力大。春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带来大规模人员流动,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等场所人员聚集,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2.市内中短途运输需求增加。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同远郊区县,城区与农村地区之间中短途运输需求旺盛,部分重点线路及农村地区存在运力与需求不平衡的情况。3.高速公路保通保畅任务艰巨。受疫情影响,更多市民选择私家车出行,叠加春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主线收费站可能出现车辆聚集拥堵,通行压力较大。市内高海拔区域高速公路受恶劣天气影响,可能短时封道限行,对应急保畅提出更高要求。4.应急运输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仍存在零星散发、区域聚集性疫情,一旦出现相应情况,根据防控规范要求,需要立即采取交通熔断防范等应急措施。

(三)建立健全协调有力的春运工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交通、公安、应急、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春运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统筹协调,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市交通局要综合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的春运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加强监测分析和工作会商,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疫情防线

(一)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交通运输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严控超员、增加通道、优化流程、控流限流等针对性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拥挤。要增加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频次。严格落实“实名购票+健康码”,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按疫情防控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对于发热旅客,及时报告、处置,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二)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和近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车站、码头、机场等要设置专用通道,并做好信息登记。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或每周两检。加快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

(三)积极做好货物运输方面疫情防控。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企业、车辆、人员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运输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通关单证,凡是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严禁承运;进口冷链食品、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箱;在国内运输阶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检出阳性的,积极配合做好排查和跟踪监测。

(四)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或航线。春运期间,对始发和终到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发班,省际包车客运暂停办理备案手续,并做好相关旅客免费退票、宣传解释等工作。旅游客运不得承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乘车(机、船)业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对民用机场航班采取限制运行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施。

三、供需两端发力,强化运输保障

(一)切实加强运力保障。交通运输各单位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部门要抓好重点干线、重点车站旅客运输和满足短途沿线群众乘车需求;充分利用节中临客停运有利时机,及时组织电煤等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需要。民航部门要通过安排加班、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做好运力储备;针对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做好旅客情绪疏导和后勤保障;武隆仙女山机场将迎来首次春运,要切实做好航班运行的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水运部门要通过加密航次等方式加大运力供给;两江游船在部分高峰时段,要科学调整发班频次。针对新开通轨道交通站点,朝天门、洪崖洞等重点景区以及重庆北站、重庆西站等重要交通枢纽,要加大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力供给和接驳运输。结合客流情况,缩短跨省城际公交、小巷公交发车时间,方便乘客出行。要做好农村客运运力组织。加强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二)改善路网通行条件。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和各收费站流量研判分析并制定相应应急疏导预案。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天气,备好铲冰除雪等物资设备,提高疏通效率,落实好应急运力。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做好高峰时段现场交通疏导和远端分流工作。

(三)着力优化运输衔接。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做好接驳衔接。重庆北站、重庆西站等场站,要推进铁路与地铁安检流程优化,提升旅客换乘效率。

(四)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尽可能减少探亲、访友、团拜、旅游等安排。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鼓励互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发布路况、出行车流、客流预测等信息,气象部门要提前发布气象信息,为运输企业和群众安全出行提供参考。

四、压紧压实责任,防范各类风险

(一)紧盯重点薄弱环节。春运前组织专班对运输企业、枢纽站场、车站码头、从业人员等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立即整改。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加大联合路检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乡镇政府要强化渡口渡船和自用船的安全监管。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运输安全责任体系。道路运输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等规定。水路运输要严格执行运输船舶动态监控、港口作业规程等规定。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等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共交通要全面排查公交路线安全隐患,重点防控大流量重载货车与公交车共行安全风险。

(三)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管控等突发情况、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其他突发事件预案“四项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

(一)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铁路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延长铁路售票时间,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等提供团体票预订服务;要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检验通道。道路客运要积极开展定制服务,道路、水运部门等要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推广电子客票。民航部门要进一步推广电子登机牌,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

(二)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等,并落实疫情防护等措施。积极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便捷出行,严格落实法定价格优惠政策。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根据需要开行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包车运输。

(三)优化重点区域服务。车站、码头、机场等枢纽场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服务区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加强高速公路沿线餐饮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

(四)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等原则,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等需求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和服务保障。

(五)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加强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旅客疫情防范和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职工休息的权利。

六、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恶劣天气,要加强协作,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实施较长时间交通管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源头治理、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信息,落实客运一线人员疫苗接种等各项工作。

教育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度假,鼓励有条件的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留校过寒假,尽量减少春运学生流。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对春运期间客票价格进行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各类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

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

团市委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春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志愿者在火车站、机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助等工作。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春运动态、气象预报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