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重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把特殊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先后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幅增长财政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为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37号)工作要求,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大力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有哪些?
《实施方案》起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探索构建“均衡发展标准化、融合教育常态化、师资队伍专业化、特教管理智能化、教育服务品质化、质量评价制度化”的推进策略,让每个残疾儿童青少年都能平等接受适宜的教育,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为增强《实施方案》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在对标对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基础上,积极学习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特殊教育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多次组织专家学者代表、部分区县和学校代表召开座谈论证会,先后征求了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和部分高校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合理建议,优化工作措施,完善文本内容。
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基本形成“前期鉴定、评估安置、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定期评价、康复训练”一体化、常态化运行机制。特殊教育体系基础能力、运行能力、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方案》在拓展学段提高普及程度方面有哪些着力点?
主要从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和残疾人继续教育等4个方面着力,加快健全学段衔接、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一是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二是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三是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或开设特教班,推动有条件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四是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和残疾人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五、《实施方案》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含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学前和高中阶段要向特殊教育倾斜;二是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用于特殊教育购买设施设备、图书、特殊学习训练用品、送教上门教师补助等;三是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
六、《实施方案》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资源中心(教室)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区县都必须办好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进市、片区、区县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示范性资源中心20个、资源教室500间。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建国家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并规范加强管理。《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出要合理布局并积极推进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资源中心。
七、《实施方案》对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要做哪些探索?
一是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将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二是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课程资源,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三是积极参与国家级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八、《实施方案》对在帮扶残疾学生实现一技之长要做哪些工作?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鼓励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与职业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九、《实施方案》在特殊教育与医疗康复、信息技术融合方面如何做到深度融合?
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提高医教结合、康教融合实效,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创新育人模式。一是构建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跨部门医教康协同机制,推动医疗、妇幼保健、儿童福利、康复机构与学校深度合作,形成学校与医院(机构)结对联动、教师与医生常态协作的格局。二是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大幅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十、《实施方案》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充实力量。支持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办好特殊教育专业,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定向培养力度。统筹特殊教育师资配置,实施动态管理,鼓励普通学校招聘特殊教育教师,优化教师结构。二是加强培训。将特殊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岗位培训的必修课程,计入学分。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项目研究引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力争2025年全市建立名校长工作室3个,培育各类特殊教育名师50名。三是落实待遇。落实绩效工资追加单列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十一、《实施方案》在提升质量助推学生成长方面有哪些创新?
一是优化教研,建立特殊教育教研视导制度,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加强特殊教育课题研究,积极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二是优化课程,学前特殊教育要实施丰富的生活化、游戏化课程;义务教育阶段把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使用部编教材和开设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以及个别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高中阶段以职业教育课程为重点,培养残疾少年基本职业能力,为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三是优化评价,逐步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十二、《实施方案》出台后,各项政策和措施如何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发展;三是建立督导督查和激励问责机制,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四是广泛宣传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要意义、发展成就和优秀事迹,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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