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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4-09-1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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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含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校学生等),在线下培训期间,按照17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180课时,与失业保险待遇不同时享受。

适用条件:该政策适用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2.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

3.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3号)。

申请渠道:免申即享

咨询方式:0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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