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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4 11:46
发布时间:2024-09-0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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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现将政策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023年12月2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对就业创业有关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2024年4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5号),对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增了紧缺岗位就业补贴、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交通食宿补贴等政策。为进一步发挥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作用,推动政策措施经办落地,市人力社保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了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及经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是?

(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区分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就业类型,补贴期限不一致。其中,单位就业时,补贴期限为1年;灵活就业时,补贴期限为2年。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无论单位就业还是灵活就业,补贴期限均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分别是?

(一)补贴对象: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5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紧缺岗位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分别是?

(一)补贴对象:在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且仍在参保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

(二)补贴标准:6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

五、紧缺岗位发布渠道是?

紧缺岗位通过“渝职聘”发布。

六、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区别?

(一)补贴对象有区别: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是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是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期限有区别: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的补贴期限为一次性,标准为6000元/人,且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为6000元/人/年。

七、高校毕业生交通食宿补贴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分别是?

(一)补贴对象:在我市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在我市参保的毕业年度市外高校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5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

八、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是?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

九、政策解释及咨询电话

(一)政策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市人力社保局。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紧缺岗位就业补贴、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交通食宿补贴咨询电话:88633885;

2.一次性创业补贴咨询电话:88633771。

(二)政策经办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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