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1029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63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1029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1〕63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的批复
渝府〔2021〕63号
铜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重新确认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由设立时的11.6018平方公里调整为10.7711平方公里,分为白土坝、姜家岩、蒲吕3个区块。其中,白土坝区块面积1.10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岳阳路,南至龙腾大道,西至中南路,北至淮远河;姜家岩区块面积6.210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全兴社区,南至祝英南路,西至金川大道,北至渝遂高速公路铜梁北互通口;蒲吕区块面积3.45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毓青山,南至沙木糖水库,西至渝遂高速公路,北至全蒲路。
二、你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增强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
三、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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