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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4-00138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日期 2024-08-02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24〕62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4-00138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发布日期 : 2024-08-02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24〕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批复

渝府〔2024〕62号


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恳请审批〈重庆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送审稿)〉的请示》(万州府文〔2024〕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万州龙泉是以奇峰峡谷、溶洞瀑布、温泉溪流等自然景观和遗址、古迹等人文景观为主体,以易经文化为特色,具有游览观光、科考教育、文化体验、康养度假、生态休闲等功能的综合型市级风景名胜区。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0.82平方公里,划分为龙门峡、演易台、仙峰寺、磨刀溪河等4个景区,其中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7.4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5.82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27.57平方公里。

三、《总体规划》是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你区要严格贯彻落实“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健全万州龙泉市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总体规划》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落实。要尽快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和核心景区勘界立标,厘清保护范围边界。

四、你区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河流、林地、田园、耕地等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核心景区内修建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设施,严禁超容量接待游客。

五、你区要在市林业局指导下,按照《总体规划》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逐步完善提升风景名胜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要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健全游人安全保障系统。对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不得组织实施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

六、《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若确需变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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