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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0-088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08-03-30 发布日期 2008-04-02
标题 重庆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8838
主题分类 : 其他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08-03-30
发布日期 : 2008-04-02
标题 : 重庆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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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我市政府网站www.cq.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08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切实开展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一)全面部署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4月,针对我市《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工作任务,并落实了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相应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并结合实际下发了贯彻施行《条例》的文件,为5月1日《条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厅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市级有关部门还调剂编制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三)建立规章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我市及时建立了《重庆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并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渝办发〔2008〕108号)下发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同时,还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提出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维护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秩序。
  (四)加强宣传培训。为引导群众了解《条例》,正确行使这项权利,各地区各部门制订了《条例》宣传教育方案,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和培训。2008年9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培训安排的通知》(国办秘函〔2008〕23号)统一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及时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区(县)长和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参加培训,听取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讲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电子政务业务建设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课程。市级有关部门结合“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学习,通过专题讲座、发放《条例》读本、举办培训班、组织收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录像等,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广大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五)编制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形式和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以及目录的分类,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和免费赠阅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和窗口及市各主要宾馆等公共场所,方便群众查询。同时,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编制了该行政机关二级、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万余条,全文电子化率约为95%。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35%,机构职能类信息占2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5%,工作动态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0%,其他信息占5%。
 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5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5%,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0%,工作动态类信息占5%,其他信息占5%。平均每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区县(自治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万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30%,工作动态类信息占25%,政策文件类信息占2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5%,其他信息占5%。平均每个区县(自治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0余条。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各区县(自治县)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2、各区县(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
  3、市政府公报。
  4、新闻发布会。
  5、邀请市民代表旁听“两会”及市人大常委会。
  6、市档案馆,各区县(自治县)档案馆。
  7、市图书馆,各区县(自治县)图书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50余个。其中,市级机关设置受理点70余个,区县(自治县)政府设置受理点80余个。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0余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300余件,区县(自治县)政府收到700余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占80%,当面申请占10%,以传真形式申请占5%,以信函形式申请占5%。
  市政府共收到申请11件。在市级机关中,市公安局申请量最多,共33件。 在区县(自治县)政府中,丰都县申请量最多,共23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10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占95%,正在答复占5%。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占70%;“同意部分公开”占20%;未能提供相关信息占10%。
  在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非本部门掌握”占65%;“信息不存在”占25%; “申请内容不明确”占5%;根据《条例》规定免予公开占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政府收到投诉1例,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需要强化。2008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尤其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4、公开制度建设需要完善。2008年制定的一系列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制度,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新改版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加方便群众查询。
  3、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4、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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